当前位置:首页> 新闻中心

山东氢氧气雾化机招募,欢迎您的热线

* 来源: * 作者: admin * 发表时间: 2020/03/24 9:32:09 * 浏览: 860

慢性阻塞性肺病是一种以持续气流受限为特征的可以预防和治疗的疾病,有效的治疗与护理可以延长寿命,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氢氧气雾化机通过电解纯水产生氢氧混合气,与超声雾化水雾混合,产生富含氢气的氢氧气水雾,对患者进行吸入性抗氧化治疗,其产品副作用小的,使用方便,可防治COPD。

山东氢氧气雾化机潓美氢氧气雾化机在我院进行一项多中心的氢氧雾化机的临床试验,该临床试验已通过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本院伦理委员会的批准。本试验已经在本院呼吸科完成住院患者观察项目,现在开始进行门诊COPD患者招募,您可能会有资格参与本次临床研究计划。



纳入标准

(1) 符合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的诊断标准:(肺功能检查)吸入支气管舒张剂后,一秒钟用力呼气容积占用力肺活量的百分比(FEV1/FVC%) <70%;

(2) COPD严重程度按肺功能评估分级: 本研究中的入组标准为重度:肺功能检查使用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FVC<0.70,且FEV1<50%预计值。

(3) 年龄大于40岁且有正常自主判断能力,男女不限;

(4) 近半年内居住在试验中心附近地区;



排除标准

(1) 近4周内出现急性加重者;

(2) 肺疾病史:排除有合并除 COPD 外的其他肺疾病史,如合并肺结核和弥漫性泛细支气管炎、肺炎、气胸、胸腔积液、肺栓塞等(仅CT显示无临床症状的不需要排除);

(3)甲肝、乙肝、艾滋病、结核等传染性疾病或结缔组织病处于活动期者;

(4) 发高烧者,各种局部或全身感染的患者(包括呼吸道、泌尿生殖系统、消化系统、败血症等);严重感染,尤其CT检查发现是肺部感染者。

(5) 理解能力有限、依从性差的患者; 不具备法律能力或法律能力受限制;入组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精神或躯体上的残疾患者;

(6) 难以对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作出确切评价的患者;

(7)妊娠、哺乳期妇女以及育龄期妇女不同意在研究期间采取有效避孕措施者;

(8) 心功能不全者,血栓性静脉炎患者;

(9) 已知对吸入氧气、氢气等不耐受者

(10)重要脏器、系统有严重原发性疾病:如脑卒中、重度高血压、活动性胃溃疡、未治疗或用药后控制不良(糖化血红蛋白>7.0)的糖尿病、恶性肿瘤、肝肾功能衰竭;严重的心脏疾病病史如急性心肌梗死、充血性心衰及其他急性期心脏病患者等;

(11) 治疗中的进展期癌症,肺部性质未明的肿块;

(12) 一个或以上肺叶切除病史;

(13)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病史;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病史;

(14) AST、 ALT≥120U/L或肌酐≥176.8mmol/L 者;休克或其他血流动力学不稳定者;

(15) 研究者认为不宜参加本临床试验的患者。